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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日期:2020-03-25 15:13 浏览:3700

        为满足我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为执勤战斗员和特种车辆驾驶员,主要在执勤消防中队从事灭火救援及有关工作。

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有关规定的中国公民。

岗位条件
年龄为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矫正 视力不低于4.6,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扁平足、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纹身和较明显疤痕等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专业特长(有B2驾照以上、汽修、体育、写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以及正规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体表有纹身的;
8、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9、曾经在消防大队担任过专职消防员,因违反规定被解聘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报名请自行携带相关证件至赣州市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专职队指导办公室(赣州市于都县323国道旁)填写表格报名。

3.报名材料: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备注:如是退役军人报名需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驾驶员岗位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

1.体能测试。3000米跑、1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单双杠等基础训练科目。成绩取6个项目平均分,总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100分,按体能70%、面试30%分值比例计算。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政治审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四)体检

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消防大队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辞退。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试用期2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为2600,通过2个月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月工资福利待遇为3000元以上(购买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交部分),统一发放服(被)装,包食宿。

(二)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后,月工资为4000元以上,担任驾驶员或骨干的另有岗位补贴。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于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教育规定》,每周采取轮休制,执勤期间24小时在岗在位担任灭火救援任务。对表现优秀的下一步在国家正式消防员招录中将优先推荐招录,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四)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予以表彰奖励。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雷:15279741112、

候:15179718725

陈:15970078464、

周:17607909908  

   另:最终解释权归于都消防救援大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