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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下乡面向全乡招聘10名专兼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
日期:2021-09-28 11:24 浏览:2210

 为推动我乡基层党建工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平稳有序开展,结合我乡实际,面向全乡招聘第一批6名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和4名村干部兼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总人口数超3000且已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行政村各招聘1名专职文明实践员,总人口数低于3000且已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行政村招聘兼任本村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

工资待遇


 专职文明实践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每月工资为村党组织书记工资的70%(含养老保险费),劳务派遣管理费另行拨付。
兼职文明实践员从现有村干部、退役军人事务专干等人员中产生,另由县财政局拨付工资300元/月。
专兼职文明实践员的工资和劳务派遣管理费均由县财政保障。专职文明实践员工资依据所签劳动合同计发,兼职文明实践员工资依据乡党委决定聘用时间计发。县财政局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的备案名单发放工资。

 
岗位职责
 


1.负责所在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
 
2.负责利用“江西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进行“点单”“评单”,做好所在村志愿者在江西省志愿网上登记注册等工作,并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3.负责村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科普活动等村级功能室(阵地)的日常维护管理运用;
4.每周至少向乡宣传办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报送一次本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图文信息;
5.积极主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自觉提升文明实践工作能力水平;
6.完成上级党委及村“两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2.年龄须年满18周岁,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较优秀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原则上学历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4.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
5.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文艺专长的妇女、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外出创业返乡人员优先;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有吸毒行为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报名、录用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10月7日前,在此公告下方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于都县公开招聘专(兼)职村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张贴照片,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技能证书(若有)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到村党(总)支部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者将个人报名材料递交岗位所在村党(总)支部,由该村党(总)支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呈报名单。村党(总)支部向乡党委呈报符合招聘条件并经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

4.组织面试。乡党委组织人员对村党(总)支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潜能。

5.体检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我乡组织实施,按照公职人员入职体检标准开展,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考核主要对拟选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进行递补。

6.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者,先由乡党委将拟选用人员在全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党委作出聘用决定,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拟选用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备案。专职文明实践员聘用人选和乡党委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式4份,由乡镇党委、县财政局、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专职文明实践员本人各执1份)。兼职文明实践员由村党(总)支部从懂电脑操作的村“两委”干部或村专岗干部(退役军人事务专干、辅警等)中推荐拟聘人选,报乡党委审核、聘用。

 
其他事项
 

1.文明实践员原则上面向本村进行招聘,如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面向本乡、本县公开招聘。村专职文明实践员作为特定岗位,不占村“两委”干部职数,但应当作为村后备干部培养。
2.文明实践员任职期间,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党(总)支部。文明实践员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同时接受县、乡两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由村“两委”负责日常教育管理。
3.乡党委参照村干部绩效考核对专职文明实践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经乡党委考核,认定考核不合格的专(兼)职文明实践员,乡党委可以自行解除聘用决定或函告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4.公告未尽事宜由乡宣传办负责最终解释。
5.联系电话:0797-6371098
 

附件一:
仙下乡招聘专(兼)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情况表

序号
村(居)名称
村(社区)

人口数
选聘专职或兼职文明实践员
1
仙下乡仙下村
5612
专职
2
仙下乡上方村
2537
兼职
3
仙下乡福星村
3063
专职
4
仙下乡观背村
2082
兼职
5
仙下乡三贯村
3530
专职
6
仙下乡石陂村
3866
专职
7
仙下乡石坑村
2480
兼职
8
仙下乡邹坑村
4563
专职
9
仙下乡西洋村
1229
兼职
10
仙下乡洋田村
4728
专职


附件二:

仙下乡公开招聘专(兼)职村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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