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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银坑镇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公 告
日期:2021-09-11 18:41 浏览:2251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层阵地的管理效能,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以下简称“文明实践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及计划
全镇范围内计划招聘9人,分别安置在谢坑村、银坑村、营下村、洋河村、平安村、琵琶村、松山村、岩前村、上谢村工作。
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
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其他条件

1.学历条件:学历大专以上(含大专);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比较优秀人员(学历本科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群众组织能力或具有演讲、文艺专长)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条件:于都县户籍或长期在于都居住人员。

4.技能条件: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及具备文艺特长。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银坑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实施招聘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个人自行报名;

(3)报名地点: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银坑镇组织办

(4)报名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1寸彩照2张;

②报名表1份(见附件1);

③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由村(社区)党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呈报名单。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资格审查通过的候选人名单。

4.组织面试。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潜能。

5.体检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镇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拟选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进行递补。

6.公示与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拟选用人员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镇党委作出聘用决定后,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与专职文明实践员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4份,镇党委、县财政局、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专职文明实践员各执1份)。拟选用人员身份证、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报县财政局。    


管理办法

(一)管理方式

专职文明实践员由银坑镇负责日常管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每年对文明实践员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或者不适应工作岗位需求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专职文明实践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人员变动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本办法及时补充空缺人员,并将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备案。绩效考核参照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二)薪资待遇

 专职文明实践员工资待遇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县财政保障专职文明实践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资待遇的70%(含养老保险)。
联系我们
银坑镇:0797-7765966

于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0797-6232543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于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