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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数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90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前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2026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均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于都县户籍。
本次招聘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吃苦耐劳,保密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学生(全日制、成人教育、函授等各类在读人员,学信网在册有学籍者,均不得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
4.本人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被依法处理,且依法或依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情况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6年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公益性岗位管理政策规定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
2.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笔试、面试、实践操作、考察、资格复核和必要的背景核查、录用等方式进行,具体招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3.招聘人数:15人。(如报名人数不足15人,将缩核减招聘人数)
4.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5.报名地址:于都县贡江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贡江镇长龙路33号),联系电话:0797-6211901。
四、相关政策
1.工资标准按照不低于工作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现阶段为1950元每月;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单位不提供住宿。
2.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聘用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合理的岗位安排和管理、积极履职并完成工作任务。聘用单位因聘用人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法定原因需要解除聘用关系的,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要求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解除聘用。
3.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解除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应依法提前一个月向聘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按约定时间结束聘用。未经同意擅自离岗,因此给聘用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聘用人员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解聘处理。
4.此次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属临时聘用性质,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1年1签,聘用时限不超过三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贡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