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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日期:2020-12-04 00:04 浏览:2734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多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及招聘程序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技术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于都县城居住、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以后出生)。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认真负责。

2、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4、无不良嗜好,如吸毒、酗洒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三年内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


三招聘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于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务中心(长征广场老县委大院后院)
2、联系方式
于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梅城辉
联系电话0797-6303115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上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于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资格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统一考试
1、面试:根据岗位要求,对候选人外形条件,语言能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
2、技术考核:对通过面试的候选人进行驾驶技术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于都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政审、确定人选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所有聘用驾驶员实行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月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为月工资约3900元(含五险的单位缴纳部分)。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于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请添加客服微信发送“驾驶员”获取报名链接

于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