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是经于都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的,是共青团于都县委直属的县级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基地和公益性服务场所、于都县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中心坐落在美丽的贡江河畔--县“四馆一中心”3楼、10-12楼,总面积5000平方米,环境优美舒适、功能综合齐全,极具现代艺术气息。中心设有少年先锋队队史馆、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史馆、多功能报告厅、儿童之家、青年之家等功能室,提供全日制艺术托管服务,面向青少年开展素质教育培训科学知识普及和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少先队活动、艺术社团活动群众文化活动、青少年艺术交流活动及各类公益活动等,以及青年交友青年创业、艺体比赛等。
中心以做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为宗旨,是我县唯一一个具有综合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常年开设美术、书法、口才、舞蹈、声乐、器乐、乐高、编程、科技等普惠性课程和公益性免费课程。中心拟于2024年暑期正式开班,每年将拿出300个学位作关公益免费课程。同时,每年寒暑假,将组织清华、北大等高等院校大学生在中心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开展乡镇流动少年宫课堂,努力把于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成为青少年成长的乐园,党政认可、人民满意的校外活动场所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应聘,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应聘);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事项
1.应聘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18:00时。
2.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取得的相关证书。
四、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对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全部入闱面试。
3.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4.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5.笔试、面试的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18:00地点: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主楼12楼,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规定县级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身心健康等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聘用人员转正后享受正式员工待遇,提供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提供带薪年假、病假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