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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法院招聘合同文员的公告
日期:2024-03-15 18:32 浏览:3732

本院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公开招聘10名合同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条件

1. 大专以上学历。
2.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 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
5. 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6. 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从事过法律工作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具有驾驶经验者优先(准驾C1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有不诚信记录的。
 

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3月15日至3月28日。
(二)报名地点:于都县人民法院大门口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7-6210611、19917150520(张)】。
(三)需提供材料:①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②毕业证及复印件;③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④1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本人持上述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初审。
考试及录用:

(一)考试时间:4月2日
(二)考试内容:
(1)综合笔试:采取试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基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本常识;
(2)计算机速录测试:计算机速录技能,包括录入速度和准确率,Word、Excel运用等;
(3)面试: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总分100分。
(三)公示
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然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公示期间出现举报情况,经查不符合录用资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按统一要求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主要考察本人与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六)管理
政审结束之后签订合同,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咨询本院政治部,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八)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于都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岗位待遇

对考察合格后的合同文员,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执行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自愿加入工会会员后与其他干警享有相同的工会福利。